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2013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一5月1日,共3天。4月27日(周六)、4月28日(周日)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,各有关部门(办公室、保卫科、医务室、后勤部、宿管中心等)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和后勤生活保障工作;要安排值班,严格值班制度,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保证联络畅通。安排的值班人员要熟悉情况,能够独立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。要加强信息工作,随时掌握动态,重要信息在校内要实行“三报”: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、院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。
各部门的值班表请在4月26日(周五)前送至院办。
特此通知。
院办值班电话:63869119
南校区保卫科电话:63869044、63869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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